(2021)粤0304执2809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1)粤0304执2809号

重庆索隆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乐佳味食品店、深圳市鹏城乐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邓江浪

30500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由公司债权、债务承担者收款

陈添

0755-

21981795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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