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4执5213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6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5)粤0304执5213号 | 广东亿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黄欣、吴立国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1201518.92元 | (2025)粤0307执1852号 参与分配金额 | 陈东方 | 21981224 |
(2025)粤0304执5213号 | 广东亿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黄欣、吴立国 | 马泽彪 | 137627.04 元 | (2022)粤0304民初51240号 参与分配金额 | 陈东方 | 21981224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