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4执恢3255号等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0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4)粤0304执恢3255号 | 深圳市银顺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廖洪坤 | 陈慧琳 | 53411.85元 | 垫付被执行人应付税费 | 王俊会 | 0755- 21981764、 21981761 |
(2023)粤0304执3363号 | 邹瀚枢 | 王玉政、向开兵、刘梦龙、洪少君 | 王玉政 | 205869.08元 | 双方达成和解,该被执行人履行完毕,退回该被执行人 | 王俊会 | 0755- 21981764、 21981761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