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4执1891号等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2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5)粤0304执1891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郑煜、郑轩东、梁枫茜、深圳市必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陈彩霞 | 107253.09元 | 买受人退税 | 李丹 | 0755- 21981177 |
(2025)粤0304执21467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李立波 | 赵省林 | 162440元 | 预留唯一住房租金 | 李丹 | 0755- 21981177 |
(2025)粤0304执20485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金峰华 | 金峰华 | 102420元 | 预留唯一住房租金 | 李丹 | 0755- 21981177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