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4执6865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9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人 | 联系电话 |
(2025)粤0304执6865号 | 朱诗同、朱聪明、胡干明、朱未来、陈启明、张春燕、阮泽林、王国富、肖涛、周艳山、王小杉、朱友才、韦丹 | 深圳市金海来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66334.44元 | 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朱未来为(2025)粤1972执1549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 万波 | 0755- 21981748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