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4执恢2162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2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人 | 联系电话 |
(2025)粤0304执恢2162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邱寻、深圳市寻立泰实业有限公司、王思泰、柴春婷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9862179.18元 | 发放(2025)粤0304执恢2162号分配方案唐燕玲案款 | 韩献珑 | 0755- 21981963 |
(2025)粤0304执恢2162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邱寻、深圳市寻立泰实业有限公司、王思泰、柴春婷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475186.85元 | 发放(2025)粤0304执恢2162号分配方案夏凤生案款 | 韩献珑 | 0755- 21981963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