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4执恢2610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1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4)粤0304执恢2610号 | 新余宏天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中科联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灵讯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易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益客全网通讯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移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林崇,徐畅,王广文,林娜,郑少波,孙丽红,郭咏泉 | 孙丽红 | 15000元 | 付被执行人孙丽红2025.7-12月生活费 | 周小纯 | 0755- 21981346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