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4执941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5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5)粤0304执941号 | 金强 | 吕建生、吕明睿、深圳市万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泓顺晖电子有限公司 | 吕明睿 | 366379.2元 | 向被执行人吕明睿发放为其预留的唯一住房租金 | 陈扬方 | 0755- 21981045 |
(2025)粤0304执941号 | 金强 | 吕建生、吕明睿、深圳市万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泓顺晖电子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981231.29元 | 发放(2025)粤03执2248号案债权人李铭浚执行款及分配款 | 陈扬方 | 0755- 21981045 |
(2025)粤0304执941号 | 金强 | 吕建生、吕明睿、深圳市万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泓顺晖电子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478490.93元 | 发放(2025)粤0306执恢1054号案债权人深圳市润杰贸易有限公司分配款 | 陈扬方 | 0755- 21981045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