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304执12114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2026)粤0304执12114号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润家商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促进中心

546400元

发放案款,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供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促进中心账户接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姚璇娟

0755-

21980342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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