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4执23029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0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4)粤0304执23029号 | 夏仰高 | 吴晓红、郑波 | 吴晓红 | 427195.94元 | 案件执行完毕,余款付被执行人 | 张伟刚 | 0755- 21981067 |
(2024)粤0304执23029号 | 夏仰高 | 吴晓红、郑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1075269.55元 | 协助罗湖法院(2025)粤0303执8046号案扣划被执行人吴晓红应收款 | 张伟刚 | 0755- 21981067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