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4执159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粤0304执159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雅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苏发联合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平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通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爱华衡器有限公司、深圳市义全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平驿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润和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孙广平、万丈青

吴文辉

674781.74元

退回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

陈添

0755-

21981795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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