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304执21840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2021)粤0304执21840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王木发、郑丽川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19863.79元

向(2021)粤03执1553号案分配款项。

张伟刚(原承办人张若辰)

0755-

21981067

(2021)粤0304执21840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王木发、郑丽川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1400000元

向(2021)粤03执1553号案付优先债权

张伟刚(原承办人张若辰)

0755-

21981067

(2021)粤0304执21840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王木发、郑丽川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136757.84元

向(2019)粤0303执22107号案分配款项

张伟刚(原承办人张若辰)

0755-

21981067

(2021)粤0304执21840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王木发、郑丽川

郑丽川

65600元

向王木发(已故)预留租金共165600元,2019年1月19日已发放10万元,现向郑丽川(配偶)发放剩余未发放部分

张伟刚(原承办人张若辰)

0755-

21981067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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