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4执26240、30213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5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5)粤0304执26240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麦丽琼,苏立平,陆霜,孙永雷,深圳市佐邦科技有限公司 | 王怡 | 600000元 | 退回保证金 | 胡琰华 | 0755- 21981693 |
(2025)粤0304执30213号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罗美连,李德和,深圳市天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紫光百合科技有限公司 | 王乾 | 133050.57元 | 完税退税 | 胡琰华 | 0755- 21981693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