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304执恢6979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3
来源:福田法院
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6)粤0304执恢6979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刘关清、深圳市迅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迅宝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上海迅宝包装有限公司、迅宝环保(深圳)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 | 11969408.63元 | 欠缴税务付款 | 雷勰 | 0755- 21981716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