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304执16496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30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6)粤0304执16496号 | 棒棒球主盟资产公司(MAJOR LEAGUE BASEBALL PROPERTIES, INC.). | 倪申、深圳市龙华区惠安达贸易商行、张孔慨、石狮市笠墨云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 24747.14元 | 向申请执行人委托律师事务所付款 | 邢欣 | 21981582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