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内容:委托供应商为福田法院志愿服务U站招募志愿者 (三)预算价:人民币17.8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三、需求说明 (一)服务内容 为福田法院志愿服务U站招募志愿者开展诉讼程序志愿服务,人员数量为4名,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二)人员要求 1、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福田区正式注册义工; 2、自愿从事义工服务且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 3、普通话流利,会粤语和英语的优先; 4、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5、U站项目设一名U站站长,负责统筹U站工作以及排班、培训、日常管理等工作;其余U站值班义工进行排班定岗。 (三)服务标准 服务类型 | | 服务标准、指标量 | 餐补 | 义工餐补 | 全年1000人次(4人/天*250天) | 保险 | 场地责任险 | 按年险计算 | 义工保险费 | 全年1000人次(4人/天*250天) | 其他服务 | 运营管理费 | 按年费计算 |
(四)本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一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本期合同到期前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不超过两次。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资金预算及有关管理规定决定是否续签。 (五)费用要求支付方式 本项目按季度支付,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季度费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第二至三季度,在当季度结束后,根据服务内容与验收结果支付费用;剩余款项于服务期结束后根据全部验收结果,验收合格予以支付。 供应商提供合法税票,收到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付款时间以提交财政报销系统时间为准。 ★(六)保密要求 供应商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守工作秘密的规定,出具《承诺书》承诺遵守,并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如违反,则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响应方式:提供承诺书) 四、报名 即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下午18:00接受报名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法院608B室。联系人:谢先生:18128823925。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壹正贰副,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一)报价单位简介、概况、资质证明材料及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 (三)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关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如发现承诺不实,将按违反诚信原则处理); (五)其他响应采购需求的材料; (六)报价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如:同类业绩材料、荣誉奖项证明、信用情况等)。 五、相关事宜 (一)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采购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满足三家以上报价,采购人将组织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该结果予以公示(为期三个工作日); (四)如需现场商洽及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谭小姐,18826109409; ★(五)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前,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或相关财政政策调整或取消本项目采购,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方式:提供承诺书); (六)违约责任。 经采购结果公示后,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无故放弃中选供应资格或存在其他违反采购诚信行为的,将列入采购人采购黑名单,今后不予接受任何自行采购供应,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