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0304刑初126号
本院受理的(2025)粤0304刑初126号被告人许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许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继续追缴涉案赃款,并按比例发还各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许明继续退赔。
目前本案仍在上诉期内,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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