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范少暖暂予监外执行诊断申请的社会公示

罪犯范少暖暂予监外执行诊断申请的社会公示

(2025)粤0304刑更23号

  罪犯范少暖,女,1984年8月1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城东村委会尤厝巷4号,暂住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业东岭2栋2702。本院作出的(2023)粤0304刑初219号刑事判决书,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范少暖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与前罪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现罪犯范少暖再次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5年12月1日立案,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4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以向本院反馈。

  2025年12月2日

  联系人:平建明 0755-21981115   刘飞飞 0755-21981266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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