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丰扩军暂予监外执行诊断申请
的社会公示
(2025)粤0304刑更12号
罪犯丰扩军,男,1953年4月2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
本院作出的(2021)粤0304刑初1025号刑事判决书,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丰扩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 丰扩军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5年6月24日立案,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7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以向本院反馈。
电话:0755-21981677/0755-2198142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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