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04执29148号查嘉、谷传广、刘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大麦理财”平台】领款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领款公告

  (2022)粤0304执29148号

  吴颖3047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查嘉、谷传广、刘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大麦理财”平台】,本院(2021)粤0304刑初608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确定: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按比例发还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责令查嘉、谷传广、刘超共同退赔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上述案件经本院刑庭移送执行,本院于2022年8月19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及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暂执行到位案款1797880.16元。经审判部门确认,以公安机关提交的经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制作的《大麦理财平台充值大于提现出借人明细表》作为本次退赔的依据。综上,现将已执行到位案款按比例退赔3047名集资参与人(集资参与人及相应退赔金额详见附件一)。本案清偿比例约为0.9100806%。

  现特公告通知各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认证注册后在“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栏中填写个人领款信息(具体认证指引需下载附件三查看)。非名单内人员无法通过核验;在名单内但无法通过核验的,或者有其他疑问的,可查看本公告附件

  因领款人数众多,请各领款人务必仔细、完整阅读本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一:领款名单.xlsx

附件二:常见问题解答.docx

附件三:涉众案件当事人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手册.pdf

附件四:执行款收款账户确认书.docx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


分享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