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套法庭文化建设制作服务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8
来源:本网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项目名称:河套法庭文化建设制作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万元 |
项目描述: 我院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人民法庭文化墙设计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尽快推进相关配套建设,进行文化建设制作服务采购,包含7面墙体文化装饰、1个宣传栏装饰及7间办公室磨砂膜等。 |
成交供应商名称及金额: 深圳市鲁班会展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03309元,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 |
单位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采用邀请竞标方式采购,共有三家单位报名: 1.深圳市东方美艺空间设计有限公司 2.深圳市鲁班会展有限公司 3.深圳市格灵展示科技有限公司 我院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报价材料,报价响应、公司资质、服务案例、价格金额等方面逐一比较,最终结果为推荐深圳市鲁班会展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服务单位。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2025年第13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认。 |
服务期限: 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981909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38675 公告日期: 2025年8月18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