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退休人员中秋、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2025年退休人员中秋、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

项目描述:

为我院退休人员采购中秋、重阳节慰问品,1000元/份,75份,合计7.5万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金额

深圳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采用邀请竞标方式采购,共有三家单位报名:

1.深圳甄选优福科技有限公司

2.深圳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

3.深圳市极速贸易有限公司

我院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报价材料,从物品清单、套餐性价比、配送方式、服务方案等方面逐一比较,最终结果为推荐深圳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2025年第19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认。

服务期限:

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981909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38675

公告日期: 2025917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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