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整改项目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整改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项目描述:

我院本部大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使用多年,控制主机、室内消防设施,如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声光报警器、消防广播等设备故障频发、运行不稳定。

本项目采购一套消防火灾自动报警主机,更换各楼层的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声光报警器、消防广播等消防设施。采购消防主机配套输入模块,将气体消防灭火系统的报警信号、气体灭火剂释放信号、气体灭火剂压力信号接入消防报警主机,实时掌握气体消防灭火系统运行情况。

我院主楼三至八楼的空调机房设置了喷淋末端放水装置,该放水装置在模拟试验时,消防水直接散排地面,本项目使用管道将排水接入空调排水立管。我院地下室的车库区的防火卷帘已拆除,本项目采购安装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在消防模块的自动控制下,自动下降运行,并把下降到地面的消防信号,传输到消防主机,实现自动感应和控制;同时,维修整改地下室的消防排烟系统,实现消防排烟系统在火警产生时自动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我院2025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整改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成交供应商名称金额

广东云磊建设有限公司,成交金额259605.3元,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九家供应商报名:

1.深圳市超现建设有限公司

2.深圳市兴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3.检安建设(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4.深圳市毅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广东富嘉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

7.深圳市利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8.深圳市远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广东云磊建设有限公司

我院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报价材料,报价响应、资质、同类业绩、实施方案、价格金额等方面逐一比较,最终结果为推荐广东云磊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2025年第26次院长办公会审议确认。

服务期限:

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981909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38675

公告日期: 20251212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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