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内容:提供植物租赁、养护和绿地管养服务。 (三)预算价:采购总预算289308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三、需求说明 (一)服务范围 院内所有办公和审判区域(包括法院本部大楼、涉诉来访接待大厅、诉讼服务中心、梅林法庭、沙头法庭、知本大厦101A、102、2层、3层、长平商务大厦商业三层等场所,均在福田区),植物租赁、养护和绿地管养,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 (二)服务标准 每个办公室(2株大的植物、每名干警1盆小的桌面植物摆放),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区域按实际需要数量摆放绿植和花盆,每株植物必须套瓷盆。以上花木进行日常护理、每周两次的浇水养护,四楼花园、楼顶花园、绿植景观(含诉讼服务中心绿植墙),每隔一天浇水养护、施肥三十天一次、十五天至三十天花卉更换一次。 (三)植物品种
提供的植物高度不小于40cm(含盆),大盆植物不少于1100盆、小盆绿植不少于1800盆。 (四)需于每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节日氛围的鲜花服务,具体数量、规格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不超过现有工会女性成员数量)。针对采购人重要接待活动、重大节日等特殊场景,需提供绿植摆放服务,价格标准参照深圳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配置。
四、费用要求支付方式 本项目为长期项目,本次采购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需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最多可续签2次。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资金预算及有关管理规定决定是否续签。
★五、保密要求 供应商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守工作秘密的规定,出具《承诺书》承诺遵守,并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如违反,则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报名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下午18:00接受报名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法院608 B室。联系人:谢先生,18128823925。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壹正贰副,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一)报价单位简介、概况、资质证明材料及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 (三)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及方案,需列出每种绿植品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图片,总计金额即为报价金额(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微调,总价不超过成交金额); (四)关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如发现承诺不实,将按违反诚信原则处理); (五)其他响应采购需求的材料(带★的内容为报价单位须着重响应的内容,可以承诺书或其他书面材料方式在报价时一并展示,成交后作为合同义务内容); (六)报价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如:同类业绩材料、荣誉奖项证明、信用情况等)。
七、相关事宜 (一)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采购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满足三家以上报价,采购人将组织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该结果予以公示(为期三个工作日); (四)如需现场商洽及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房工,18138819305; (五)违约责任。 经采购结果公示后,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无故放弃中选供应资格或存在其他违反采购诚信行为的,将列入采购人采购黑名单,今后不予接受任何自行采购供应,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