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蛋糕券项目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2026年蛋糕券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3.2万元

项目描述:

蛋糕券计划采购数量830份,按400元/份的标准定价购买,合计33.2万元(结算按实际采购数量)。具体内容详见我院发布的《关于2026年蛋糕券、电影券采购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成交供应商名称金额

深圳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十二家单位报名:

1.北京捷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深圳市立攸科技有限公司

3.广东福尚云科技有限公司

4.深圳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

5.深圳福星祥鲤科技有限公司

6.上海东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7.深圳小熊乐福商贸有限公司

8.深圳聚优味食品有限公司

9.深圳臻选优福科技有限公司

10.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1.深圳喜福盈科技有限公司

12.深圳市爱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我院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报价材料,从价格优势、使用期限、合作品牌门店、服务方案、同类业绩等方面逐一比较,最终结果为推荐深圳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蛋糕券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2026年第1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认。

服务期限:

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981909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38675

公告日期: 2026年1月16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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