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深利源集团有限公司,“钱眼金融”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本金损失数额核对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核对公告

  (2025)粤0304执恢5774号

  关于被执行人李明、刘鸿羽、梁惠、熊晓容、陶维丹、周世家、周宝、岳胜梅、姚新华、苏克全、刘金成、彭小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深圳市深利源集团有限公司,“钱眼金融”平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刑终1859号刑事裁定【一审案号为(2023)粤0304刑初5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刑事审判部门依职权移送强制执行,执行事项包含处置财产所得按比例返还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现公布“钱眼金融”平台投资本金损失数额核对名单,由各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自行核对本金损失金额(详见附件一)。请对损失数额有异议的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90日内将异议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异议材料应包含:投资说明(损失数额情况说明)、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投资流水(含显示投资转账明细的银行账户流水)等材料。

  因核对名单人数较多,请各集资参与人务必仔细、完整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本公告发布于本院官网https://www.ftcourt.gov.cn)

  

        附件一:“钱眼金融”平台投资本金损失数额核对名单.pdf

  常见问题解答:

  1.问:核对名单里本金损失的计算方式?

  答:本金损失计算方式为投资总额扣减个人已收取的“利息”,该部分“利息”折抵本金。

  2.问:材料的邮寄地址是?

  答: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58号福田公安局经侦大队钱眼金融专案组,0755-8337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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