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0304刑初1085号
本院受理的(2025)粤0304刑初1085号被告人林成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林成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二、冻结在案赃款依法按比例发还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继续追缴本案违法所得,并责令被告人林成海继续退赔,得款按上述原则依法发还。轮候查封在案房产,作为财产执行线索交由执行部门依法处置。
目前本案仍在上诉期内,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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