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调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空调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项目描述:

对福田区人民法院管理区域内的所有空调设备提供维保服务。设备具体型号、品牌、数量及分布位置详见附件一《空调设备清单》(基础数据参考附件,最终以现场勘查为准),主要包括中央空调盘管机、多联机及各类分体空调,总计约840台。具体内容详见我院发布的《关于空调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成交供应商名称金额

深圳市深特维机电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96468元(基础运维服务费报价56468元、大额维修预留费40000元),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两家供应商报名:

1.深圳市深特维机电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2.深圳市鹏辉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报价材料,从报价响应、资质、同类业绩、服务能力、价格金额等方面逐一比较,最终结果为推荐深圳市深特维机电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2026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确认。

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需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最多可续签2次。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资金预算及有关管理规定决定是否续签。。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981909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38675

公告日期: 20264月9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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