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粤0304刑初161号
本院受理的(2026)粤0304刑初161号被告人张万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张万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二、追缴涉案款项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在违法所得数额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
上述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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