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304刑初161号宣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6)粤0304刑初161号


  本院受理的(2026)粤0304刑初161号被告人张万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张万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二、追缴涉案款项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在违法所得数额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

  上述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分享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