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粤0304刑初235号
本院受理的(2026)粤0304刑初235号被告人赵德财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已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赵德财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二、追缴涉案款项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赵德财继续退赔。
三、扣押的手机、炒币机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的日元折价后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上述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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