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304刑初235号宣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6)粤0304刑初235号


  本院受理的(2026)粤0304刑初235号被告人赵德财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已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赵德财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二、追缴涉案款项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赵德财继续退赔。

  三、扣押的手机、炒币机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的日元折价后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上述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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