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奉友等人利用“现代众车在线”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款的领款公告(第二次、首次已撤回)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领款公告

(2025)粤0304执恢1096号

张羽等1939名“现代众车在线”本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已生效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刑终481号刑事裁定书判令,现代众车在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冻结在案的涉案财物按比例发还给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王奉友继续退赔并按照同等原则分别发还各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恢复执行案号为(2025)粤0304执恢1096号

  经刑庭确认,以公安机关委托审计机构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补充说明》及附表中明确的本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实际退赔1939人)及相应本金损失数额(110910963.9元)作为本次退赔的依据。本院决定对已明确有本金损失的投资人(投资人及相应退赔金额详见附件1)按比例退赔已执行到款项[本次退赔金额15183710.95元]。

  现特公告通知各本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一年内,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深圳数字法庭-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申请领款,逾期本院将依法将相应款项予以提存。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本次退赔的投资人及相应退赔金额.pdf

附件2:涉众案件当事人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手册(新).pdf

附件3:常见问题解答.docx

附件4:执行款收款账户确认书.docx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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