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0304刑初619号
本院受理的(2025)粤0304刑初619号被告人黄国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黄国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查扣在案手机一部,依法发还被告人黄国峰。继续追缴涉案赃款,并按比例发还本金损失的各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黄国峰在其违法所得范围内继续退赔。
目前本案仍在上诉期内,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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