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雅雯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社会公示
(2026)粤0304刑更13号
罪犯李雅雯,女,1985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
本院作出的(2026)粤0304刑初541号刑事判决书,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李雅雯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李雅雯以其现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6年8月5日立案,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9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以向本院反馈。
电话:0755-21981507/0755-2198184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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