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雅雯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社会公示

罪犯李雅雯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社会公示

(2026)粤0304刑更13号

  

  罪犯李雅雯,女,1985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

  本院作出的(2026)粤0304刑初541号刑事判决书,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李雅雯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李雅雯以其现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6年8月5日立案,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9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以向本院反馈。

  

  电话:0755-21981507/0755-2198184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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