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0304刑初793号
本院受理的(2025)粤0304刑初793号被告人罗招彩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已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罗招彩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公安机关冻结的涉案账户中的资金,依法甄别后按比例发还给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三、追缴被告人罗招彩违法所得,追缴后依法按比例发还给本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经追缴后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罗招彩继续退赔,按比例发还给本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上述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