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中秋节慰问品项目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2026年中秋节慰问品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8.5万元

项目描述:

中秋节慰问品,500元/份,770份,不超过38.5万元,按实际下单验收数结算。具体类型:符合中秋节传统节日习惯的食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组合8-12个套餐选择。包邮到家,最晚发货时间2026年9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我院发布的《关于我院2026年中秋节慰问品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成交供应商名称金额

上海东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十六家单位报名:

1.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市辉铭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3.深圳市云直供应链有限公司

4.上海东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北京国中好货食品有限公司

6.深圳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四川熊猫优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8.鑫万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9.深圳市福惠有礼科技有限公司

10.北京非零和科技有限公司

11.北京优联匠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2.深圳本来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北京福禄福喜科技有限公司

14.深圳品诺优创科技有限公司

15.深圳聚优味食品有限公司

16.瑞祥全球购超市有限公司

我院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报价材料,从物品清单、套餐性价比、配送方式、服务方案等方面逐一比较,最终结果为推荐上海东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2026年第18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认。

服务期限:

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981909

监督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755-83938666

公告日期: 2026年9月7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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