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粤0304执26422号
申请执行人曾泽涛与被执行人张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3)粤0304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院现向社会发布本案执行悬赏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本案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张志,男,汉族,1982年2月13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都会100大厦金都21D,身份号码445281XXXXXX0033。
二、本案执行标的额:589644.44元及利息。
三、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悬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助理(联系方式附后)。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联系人:王平、唐润云、杨雪
举报电话:0755-219811090、21981463、2198167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绿景红树湾壹号福田法院执行局26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