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4执2651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2024)粤0304执2651号

玥之秘株式会社(RECIPE CO LTD)

广州珂卡芙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煜祺化妆品有限公司、张丽霞

林舒茵

25783.13元

申请人代理律师代为领取

赵静

13798538226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

  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2898907。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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