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304执31889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

金额

付款

事由

承办

法官

联系

电话

(2020)粤0304执3188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高巨宝科技有限公司、刘锐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304431.49元

参与分配

张若辰

21981230

(2020)粤0304执3188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高巨宝科技有限公司、刘锐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652223.53元

参与分配

张若辰

21981230

(2020)粤0304执3188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高巨宝科技有限公司、刘锐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55495.34元

参与分配

张若辰

21981230

(2020)粤0304执3188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高巨宝科技有限公司、刘锐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163631.92元

参与分配

张若辰

21981230

(2020)粤0304执3188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高巨宝科技有限公司、刘锐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163898.38元

参与分配

张若辰

21981230

(2020)粤0304执3188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高巨宝科技有限公司、刘锐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163898.38元

参与分配

张若辰

21981230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

  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2898907。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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