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4执4348号等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2024)粤0304执434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杨柏峰

 

深圳市南方华信财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0元

评估费

李丹

21981177

2024)粤0304执16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黄凯平

深圳民太安风险管理咨询服务有限

2000元

评估费

李丹

21981177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

  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分享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