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粤0304执16383号
关于本院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爱萍与被执行人初忠彬、刘培龙劳动争议一案,因被执行人初忠彬、刘培龙至今未履行(2024)粤0304民初56785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公告内容如下:
一、被悬赏人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初忠彬,男,1980年7月12日出生,住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道天朗委3组,公民身份号码22012419800712****。
被执行人:刘培龙,男,2001年12月11日出生,住址湖南省桂阳县太和镇清和村5组,公民身份号码43102120011211****。
二、执行标的:9.98万元及利息。
三、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赏金。
四、悬赏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线索提供请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助理(联系方式附后)。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李君男、周炬
举报电话:0755-21981624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红树湾壹号红树华府A座26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