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正、高效地审理家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我院拟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委托家事调查员依据主审法官的指示和要求,利用其自身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针对特定事项,通过走访邻居、亲属、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收集家事案件事实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向我院提交调查报告或者陈述调查意见。
为推动落实该项家事改革举措,拓展家事调查员队伍,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并结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调解员、专业社工、专家学者、退休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具有社会、人文、法律、教育、心理、婚姻家庭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中遴选家事调查员;也可以由妇联、司法、民政、团委等部门以及基层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推荐,并由我院依规选任。我院诚意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助力我院家事审判改革,共同参与纠纷化解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一、家事调查员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责任感强,热爱家事调查工作;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五)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好语言文字表达、分析判断和沟通协调能力。
具有法律从业经历、基层工作经验或者适合处理家事纠纷专业背景的,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家事调查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家事调查员情形的。
二、家事调查员报名方式
登录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网(www.ftcourt.gov.cn)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将纸质版报名表提交至我院,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和个人白底或蓝底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发送至husf@ftcourt.gov.cn邮箱。纸质版报名表可以直接提交至胡绍峰法官信箱(我院涉诉来访接待大厅材料收转室21号信箱)或邮寄至我院(收件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法院大楼;收件人:胡绍峰法官、何春梅助理、叶莹莹助理)。
本批家事调查员招募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收到报名表后,我院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择期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之后初步确定家事调查员的拟任人选。
经我院审核后聘任的家事调查员须遵守我院相关规章制度,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可以连任。我院将为家事调查员提供相关业务培训,并按规定对参与调查并已提交调查报告的家事调查员给予补贴。
热心凝聚力量、奉献创造价值,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需要你我的参与,我院热忱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向我院提出申请,在法治道路上与我们协同并进!
联系人:胡绍峰 82918999转8229,何春梅 82918999转5633,叶莹莹 82918999转8112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