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准确理解并运用好法律选择权?”
“跨境仲裁协议如何拟定才能避免争议风险?”
……
12月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联合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在河套科创中心举办“港资港法港仲裁”宣讲活动,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登记设立的香港、澳门投资企业协议选择港澳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律或者协议约定港澳为仲裁地效力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生效后,深圳首场集中面向港资企业的宣讲活动,两百余名企业代表、法律界人士及人大代表齐聚现场,聚焦深港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共话“港资港法港仲裁”的实践应用路径。
活动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李立菲围绕《批复》,从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基本原则与重大意义四方面展开深入解读。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秘书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研究处副处长李雄风则结合全国首例适用该《批复》的实践案例,从实务操作视角拆解仲裁协议起草的关键要点,为企业送上“实操指南”。


现场交流环节,河套法庭法官立足审判实践,就《批复》适用场景、涉港仲裁条款效力审查标准等专业议题与现场专家、企业代表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明晰“港资港法港仲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规范与裁判标准。
活动后,参会企业代表纷纷点赞:“对《批复》的系统解读,通俗易懂、可学可用。”“讲解非常‘解渴’,给出的指引明确具体,为我们企业跨境经营吃下了‘定心丸’!”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河套法庭”)自2024年8月1日起,集中管辖深圳市基层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含民事、行政及刑事)。作为深港法治融合的前沿司法阵地,河套法庭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探索区域法治协同、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的创新经验,积极行使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创新涉港案件送达机制,探索“港区陪审”“港区调解”制度,与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共建“河套知识产权司法与仲裁协同保护中心”,不断以亮眼的实践成果和可复制的创新经验,搭建起深港法治融合的“样板间”。
此次宣讲活动,是福田法院立足区位优势、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为涉外商事纠纷高效化解提供助力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福田法院将持续聚焦市场主体核心需求,积极推动“港资港法港仲裁”的落地实践,推动跨境商事争议高效解决,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