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法院“执破衔接”四重四化新模式入选全省法院“粤法护企”优秀创新机制

  6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12项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秀创新机制,系统展示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围绕企业司法需求的探索成果。其中,福田法院“构建‘执破衔接’四重四化新模式,助力危困企业平稳化债、有效拯救”成功入选。福田法院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托“执破衔接”改革,设立深圳市首个执破衔接事务中心,全力打造“四重四化”新模式,促进“僵尸企业”当破快破、有挽救价值企业能保尽保,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去年以来出清“僵尸企业”56家,平稳化解债务4.82亿元,妥善安置职工744名,有效助力辖区产业升级和市场资源优化调配。

  一是重集约办理,促进执破衔接常态化。组建专业化复合型团队,制定《规范“执转破”程序衔接实施办法》,对各办案环节进行标准化界定。创新“无产快进、有产笃攻”办案机制,对“僵尸企业”批量集中开展委托摇珠、提供阅卷、财产查询等工作。前某公司破产案四个月化解积压十年未结的4000余件关联积案,中某公司破产案实现3个月内快速出清,某新兴产业公司39天完成破产重整、获新生。

  二是重履职保障,促进专业协同紧密化。成立深圳市首个破产管理人办公室,提供法律、税务、财务等专业支持,提前介入有重整价值企业并开展重整辅导。与福田税务局推出免除无应税行为破产企业按月申报义务、解除继续经营破产企业开立发票权限、线上“一站式”税务注销等便利举措,降低“执破衔接”成本。加强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管,更换、约谈不尽职管理人4次,推动破产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同比缩短30%。

  三是重资金援助,促进效能提升长效化。率先设立专项援助资金,制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规范资金设立、使用、审批、拨付等环节。创新构建阶梯式破产报酬核定机制,对无财产线索或人员、财产、账册下落不明的简单案件,根据管理人递交终结申请的时限长短确定报酬金额,倒逼效率提升;根据债权处理复杂程度和数量实行差异化奖励,激发管理人积极性,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四是重部门联动,促进精准救治前移化。与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常态筛查、双重预审查、企业价值循环评估、联合研判等机制,共同制定引入战略投资、剥离不良资产、优化股权结构等个性化重整计划。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被执行企业的关键信息数据及动态,精准锁定150家危困企业移送破产审查。与工商联深化执行联络,开通企业服务专线电话和专用二维码,为执行移送破产重整、和解汇集更多企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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