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五五”任务 展现司法新作为

  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十五五”规划建议,到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党中央团结带领亿万人民乘势而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的一程上的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制定和实施好‘十五五’规划,就能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我们应当坚持以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引,对标对表“十五五”规划纲要各项战略部署,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锐意进取、踔厉奋发,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要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时时对标、事事对表、案案对照,持续提升“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水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常学常思、常悟常进,以学促干、学以致用,努力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成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请示报告重大案事件,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前进。

  要围绕“十五五”规划中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紧扣法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努力做到精准服务、靠前服务、靶向服务。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精准把握“八刑会”精神,发挥刑事审判利剑作用,依法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群众安宁。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创新推行“前端预防﹢中端调解﹢后端保障”链条式助企解纷服务。坚持“退”“救”并用,深化“执破衔接”,推动市场主体有序出清和有效救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环资审判集中管辖优势,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司法应用机制,深化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恢复性司法举措运用,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要围绕“十五五”规划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工作要求,厚植“如我在诉”意识,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养老、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民生案件,将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作为审判的关键导向,深化全周期调解和解、释法说理、判后答疑等工作,帮助当事人解“法结”更解“心结”。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非诉挺前、多元化解、法院指导、诉讼断后”解纷模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扎实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行动,抓牢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终本清仓等机制运用,深入推进“小标的·大民生”等专项执行,在全社会营造履约践诺、重信守诺的文明风尚。

  要围绕“十五五”规划中“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的工作要求,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法院干警队伍“选育管用”,推进“教学练战研”一体化,强化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促进干警法治思维和办案能力“双提升”。坚持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始终从严管党治院强警,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对司法腐败“出重拳、零容忍”,积极稳妥开展失实举报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涵养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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