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民陪审员工作侧记:来自各行各业,在审判席传递民意

  在法庭上,坐在审判长身边的,不一定都是职业法官。

  他们平常可能在公司谈业务、在学校教书育人、在家庭里照顾孩子;接到法院通知后,他们会暂时放下本职工作,走进法庭,成为合议庭的一员。

  他们有一个共同身份: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不是旁听者,也不是庭审中的“群众嘉宾”。根据201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他们参与事实认定和案件合议,独立发表意见,也把来自行业、社区和日常生活的经验带进审判。

  目前,深圳共有3778名人民陪审员,其中港澳地区陪审员69名。2025年,深圳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结案15060宗;2026年上半年,参审结案7213宗。

  近日,记者采访了四名来自不同领域的人民陪审员,深度了解陪审员背后的故事。

  第一次坐上去,才知道自己不是旁听者

  2023年,史振国收到一条有关人民陪审员选任的短信。因担心是诈骗信息,他特意向有关部门核实,随后到街道提交资料,经过审核、培训和宣誓,于当年12月正式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目前,深圳有3026名人民陪审员由随机抽选产生,此外还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等选任方式。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根据需要抽取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审。

  于岑正是因环境专业背景入选。她长期从事环境咨询和技术工作,也曾受邀协助核查企业的环境问题。王海潮则是听老家一位人民陪审员讲起参审经历,觉得“很有意思”,自己查询官网后报了名。那时,他对法律知识几乎一片空白。

  黄少亭在香港工作多年,熟悉深港两地情况和对外贸易业务,被推荐担任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上世纪90年代初,她的父亲从香港回到深圳西丽开办服装厂,年幼的她也随家人来到深圳。多年后,她以新的身份再次回到这片熟悉的地方。

  于岑第一次走进法庭时,下意识地寻找下面的座位,随后才被告知,她要坐在审判长身边。“当时一下子觉得责任很重。”她说。

  史振国第一次参审是在任命后的两个月内。坐上审判席的那一刻,他有些激动:“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坐到这里。这个地方很神圣,作为普通人坐上审判席,代表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力。”

  王海潮第一次开庭则被专业术语弄得有些发懵,听到“申请回避”时甚至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庭审结束后,他回去逐一查找资料。他们都经历过岗前培训和线上学习,但真正坐上审判席后,他们才开始明白,这份工作不是听完一场庭审,而是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

  立足群众视角,深度思考赋能履职

  一次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让史振国感受到人民陪审员观察案件的不同角度。

  案件中的被告因销售相关产品被诉侵犯企业专利权。他称自己只是代理销售,不知道相关行为已经构成侵权,面对可能承担的赔偿,在法庭上哭了起来。

  审判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不能因为当事人处境困难而改变规则。但史振国认为,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在交易中的具体角色以及对侵权行为的认知,也需要查明。

  合议过程中,他提出可以进一步核实被告的社保、收入等情况,同时结合其代理商身份和既有案例,更完整地评估责任。

  在史振国看来,法官需要保持中立,人民陪审员则会关注法律适用带来的社会效果。这里的“情”并不是用人情代替法律,而是提醒合议庭充分考量案件中的现实处境。

  王海潮第一次参审的是一起遗产纠纷。立遗嘱人患有重病,遗嘱由妻子安排邻居和朋友见证,却没有给父母分配财产。现有证据和遗嘱形式有相应法律依据,但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因此消失。

  王海潮和合议庭成员认为,案件还有值得进一步了解的地方,也希望尽可能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庭审结束几天后,他仍反复思考,又专门打电话到法院表达自己的意见,相关意见最终得到采纳。

  这让他第一次意识到,庭审结束并不意味着陪审员的思考就结束了。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优势是了解普通人的想法;但要让这些经验真正发挥作用,还必须把朴素判断变成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意见。

  专业经验怎样走进深圳法庭?

  深圳市场主体众多,跨境交易频繁,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案件专业性较强。人民陪审员不同的职业背景,也为审判提供了更多观察角度。

  于岑第一次参审的并不是环境案件,而是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在一两年间骗取被害人上百万元。庭审中,被告人提到自己还有孩子、不想坐牢,于岑一度被说得眼眶发热。但随着证据逐步呈现,她看到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也开始理解为什么案件既要依法惩处,也要加强预防。

  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她的体会更加具体。过去到企业核查问题时,技术人员看到数据超标,往往很快就能作出专业判断。进入法庭后,她发现司法判断还要回答更多问题:检测程序是否规范,数据能否作为证据,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我们工科生更多关注点放在技术层面,觉得超标了就是有问题。但到了法院,每一步都要有法律依据。”于岑说。

  深圳中院审理的一宗电镀企业土壤污染案件,相关土壤修复费用超过3000万元,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她看来,一些企业对环境违法仍然缺乏足够重视,这类案件既要修复已经造成的损害,也要让企业真正认识到违法成本。

  黄少亭的经验,则更多体现在跨境商事案件中。

  在一起印度海产品公司与深圳贸易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没有签订内容详尽的合同,多次交易主要依靠电子邮件沟通。案件争议之一,是印度公司邮件中有关货物数量的英文表述是否存在歧义。深圳公司认为,对方的表达不符合日常交易习惯,因此造成误解。黄少亭查看往来邮件后,结合自己的外贸经验提出,相关行文符合一般国际贸易沟通习惯;双方此前已有长期业务往来,也不宜脱离完整交易过程,仅凭个别邮件作出判断。她的意见为合议庭提供了来自实际贸易场景的观察角度,并得到采纳。

  作为香港地区人民陪审员,黄少亭也经常被香港同乡问起在前海法院的经历。她会把自己看到的庭审程序、案件处理方式和法官的专业态度告诉他们。对她而言,参加陪审既是审理具体案件,也是在帮助更多香港居民了解内地司法制度。

  把法庭上学到的,带回日常生活

  参加陪审后,几个人的生活也在发生变化。

  王海潮开始主动学习法律,后来进入调解机构工作,处理经济借款和合同纠纷,并准备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他还会把庭审中总结的经验分享给亲友,跟亲朋好友讲:“民间借贷、借款很常见,但借钱一定要给对方说真实理由,如果为了能顺利借款编个假原因、假事件,很有可能构成诈骗,要坐牢的”。“以前也有过被人欺负、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时候。学了法律以后,至少知道应该怎么办。”

  史振国把自己的参审率保持在百分之百。只要接到法院通知,他都会尽量安排好公司事务,准时到庭。“既然坐在审判席上参与审判,就应该按照审判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有一次,一名喝醉酒的乘客被出租车司机放在小区门口,司机准备离开。史振国看见后,立即上前制止,提醒司机如果乘客发生意外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随后他叫来物业人员,确认醉酒者有人照看后才离开现场。参加陪审后,他更习惯从权利、责任和行为后果去看待日常纠纷。

  在工作节奏很快的深圳,履职庭审意味着要合理调配本职工作时间,同时也要利用空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于岑曾听到一句话:“人不能只为着利益而活,还要想一想能为社会做什么。”这句话成为她继续参加陪审的动力。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并不一定都表现为某一个意见改变了裁判。有时,是一个来自普通人的意见,促使庭审把事实解释得更清楚;有时,是一种行业经验,帮助合议庭理解真实的交易过程;有时,只是审判席上的一次目光交流,让当事人感受到普通群众也参与了案件审理。

  这种参与并不意味着裁判可以迁就人情。它意味着普通人的疑问能够进入司法程序,司法裁判也能通过人民陪审员,被更多人理解并带回社区。

  走进法庭前,他们是企业经营者、调解员、工程师和社区工作者;坐上审判席后,他们共同代表着一个更加朴素的身份——人民。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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