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房子
却遇租客验“收款”
最后被骗
怎么回事
请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初,刘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王某发布的某小区住房转租信息,随即以租房为由联系王某实地看房。几日后,刘某与王某签订转租合同,并承诺支付1万元作为押金。
然而,在支付押金时,刘某突然表示自己的银行卡和微信均无法正常转账,提议让王某通过微信扫码向他转两笔钱,以“验证收款功能是否正常”。王某未多加思索,立即分两次向刘某转账3000元和5000元。但收款后,刘某仍坚称账户无法转出款项,并借故离开了出租屋。此后,王某多次催促刘某归还款项,刘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2024年9月,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
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某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家属已代为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量刑时酌情从宽处罚。综上,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判决已生效。
鹏法君说法
随着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诈骗手段也逐渐向“场景化”“生活化”演变,依托租房、朋友聚会、日常周转等大家熟悉的场景,用看似合理的借口降低警惕,比如“验证收款功能”“临时借转”等,这类诈骗因贴合日常行为,欺骗性更强,也更容易让被害人放松戒备。本案中,被告人正是利用了租房场景中出租人对租客签约的信任,骗取被害人钱财。这种诈骗方式不仅给被害人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更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
鹏法君提醒,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对于涉及钱财的操作,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和方式进行。在租房、聚会等场景中,遇到他人提出异常转账要求时,应多问几个为什么,仔细甄别对方意图,切勿因一时疏忽或碍于情面而轻易转账。同时,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报警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及时介入,追回损失并惩处犯罪分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作者:周芝芳、申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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