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采购我院常用办公用品,总预算人民币39.19万元,包括: 1.常用办公文具类,预算13.76万元; 2.方正、京瓷、奔图部分打印机耗材类,预算5万元; 3.饮用水类,预算6.26万元; 4.食堂日常用品类,预算14.17万元。 按上述类品分别确定供应商。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三、需求说明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需求清单详见附件1《采购项目清单》、附件2《办公文具需求清单图片》。 2.根据清单内预计采购数量提供各项商品的报价单价、小计金额、各类总金额。 3.食堂日常用品部分物资需提供样品(需开包装核验),如中选需留样。 4.按“实际验收数x单价”结算,最终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当期限额使用完毕或合同期满(一年)则合同自然终止。 5.合同期内不接受更换货品(品牌、型号、花色),不接受价格变动。 6.分批下单,需求附件清单内所标注数量为预估数,各单项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二)本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货物项目,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一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本期合同到期前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不超过一次。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资金预算及有关管理规定决定是否续签。 (三)费用要求支付方式 办公用品按成交单价和实际验收数量按月予以结算。 ★(四)保密要求 供应商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守工作秘密的规定,出具《承诺书》承诺遵守,并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如违反,则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响应方式:提供承诺书) 四、报名 即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下午18:00接受报名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法院608 B室。联系人:谢先生:18128823925。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壹正肆副,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一)报价单位简介、概况、资质证明材料及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 (三)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样品; (五)关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如发现承诺不实,将按违反诚信原则处理); (六)其他响应采购需求的材料; (七)报价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如:同类业绩材料、荣誉奖项证明、信用情况等)。 五、相关事宜 (一)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采购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满足三家以上报价,采购人将组织内部综合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该结果予以公示(为期三个工作日); (四)如需现场商洽及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谢先生,18128823925; ★(五)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前,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或相关财政政策调整或取消本项目采购,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方式:提供承诺书); (六)违约责任。 经采购结果公示后,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无故放弃中选供应资格或存在其他违反采购诚信行为的,将列入采购人采购黑名单,今后不予接受任何自行采购供应,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